精神健康檢討報告

出版日期:2017 年 4 月

作者 : 食物及衞生局

摘要:

政府於2017年4月公布精神健康檢討委員會報告,就加強香港整體精神健康服務提出建議。 ​

  1.  檢討旨在確保本港的精神健康政策能夠應付人口增長和老化帶來的挑戰。就此,報告共提出40項建議,包括:(一)制訂長遠的心理健康推廣策略;
  2. 定期進行研究,鼓勵發展有實據基礎的介入計劃;
  3. 提升跨專業和基層醫療人員處理精神健康個案的能力;
  4. 為兒童及青少年和他們的家庭提供更多支援,包括加強服務和人手,以及於學校提供的支援;
  5. 加強成人精神健康服務,包括強化「個案管理計劃」以支援嚴重精神病個案,以及完善一般精神病的服務;
  6. 為小欖醫院增加人手,清除輪候冊名單;
  7. 加強長者認知障礙症支援服務;
  8. 檢討《精神健康條例》下的「有條件釋放」機制,並在有需要時重新檢視社區治療令的適用性;
  9. 鼓勵應用創新科技協助提供精神健康服務;及
  10. 成立常設諮詢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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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需要信託在香港的需求 - 調查報告及主要觀察

出版日期:2017 年1 月

作者 : 香港⼤學法律學院 與 監護制度及財產管理關注組 

摘要: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聯同監護制度及財產管理關注組於2016年3月至5月進行問卷調查,以了解家長或照顧者對遺囑、 監護令、持久授權書、私人信託及特殊需要信託等資產管理機制的看法,以及對於在香港成立特殊需要信託的願景。調查共收集了超過2,500份來自家長及照顧者的問卷回覆,為在香港推行特殊需要信託提供了寶貴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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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兒童及精神缺損人士的性罪行》諮詢文件

出版日期:2016 年11 月

作者 : 法律改革委員會 - 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

摘要:

法律改革委員會轄下的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於去年十一月一日發表諮詢文件,就改革涉及兒童及精神缺損人士的性罪行之相關法律提出初步建議。這些建議包括:在香港同意年齡應劃一定為16歲,同時應新訂一系列涉及兒童及精神缺損人士的無分性別的性罪行,為這些易受傷害的人提供更佳保護。諮詢文件的主要建議如下:

  1. 在香港同意年齡應劃一定為16歲,並應不論性別和性傾向而適用;
  2. 涉及兒童及少年人的罪行應無分性別,並應分為兩類罪行,其中一類涉及13歲以下兒童,另一類則涉及16歲以下兒童,這些罪行可由成年人或兒童干犯;
  3. 涉及年滿13歲但未滿16歲的兒童的罪行是否應屬絕對法律責任罪行,這個問題應交由香港社會考慮;
  4. 年滿13歲但未滿16歲的人之間經同意下進行的涉及性的行為應繼續訂為刑事罪行,但認同控方有檢控酌情權;
  5. 新訂一系列涉及兒童的罪行,這些罪行無分性別,並可為兒童提供更廣泛的保護;
  6. 新訂一項為性目的誘識兒童的罪行以保護兒童,防止戀童癖者藉流動電話或互聯網與兒童通訊來進行誘識,以取得他們的信任和信心,意圖對他們作出性侵犯;
  7. 新訂一系列涉及精神缺損人士的罪行,這些罪行無分性別,並可提供更佳的保護;及
  8. 應否訂立法例處理涉及就年滿16歲但未滿18歲的少年人濫用受信任地位的行為,這個問題應交由香港社會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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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人士老齡化趨勢」研究報告

出版日期:2015 年 6 月

作者 : 香港理工大學康復治療科學系彭耀宗教授

摘要:

因着日新月異的醫療科技、日漸改善的社會經濟環境,智障人士的生存率亦得以提高,而平均壽命亦愈來愈長。不少研究成果顯示,智障人士比同齡的一般人士較早患上各種的長期病患和與其相關的身體功能障礙。智障人士早發性老化成為各持份者所關注的議題。

隨著智障人士老齡化的問題及其帶來的影響日益顯著,為智障人士而設的康復服務,需要就此變化作出相應的調整。康復諮詢委員會轄下之智障人士老齡化工作小組已成立康復服務專責小組,以探討智障人士老齡化的問題及研究短、中、長期的措施以應對現有智障人士的服務需要。為此,小組需要有足夠關於智障人士年齡分佈及健康狀況等數據。由於近年缺乏此類大型的調查,康復服務專責小組在 2014 年決定進行以「智障人士老齡化趨勢」為題的研究。

  1. 了解智障人士康復服務使用者的年齡分佈及健康狀況;
  2. 了解使用庇護工場、職業康復延展計劃、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或輔助就業 服務計劃的智障人士的工作訓練表現及其相關因素;
  3. 了解智障人士康復服務使用者的護理及照顧需要及其相關因素;
  4. 了解年齡與工作訓練表現、護理及照顧需要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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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香港殘疾人士貧窮情況報告

出版日期:2014年 12 月

出版 : 扶貧委員會

摘要: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轄下的經濟分析及方便營商處聯同政府統計處(統計處)根據扶貧委員會所訂定的貧窮線分析框架,以統計處於二○一三年進行的一項全港性統計調查「殘疾人士專題訪問」所得的殘疾人士數據為基礎,就本港殘疾人士的貧窮情況進行詳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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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搜集所得的社會資料 : 第62號專題報告書

出版日期:2014 年 12 月

出版:政府統計處

摘要:  

本刊物是專題報告書系列中的第62號,列載於2013年整年期間進行的一項有關殘疾人士及長期病患者的全港性統計調查的結果。該統計調查旨在(a)估計有選定殘疾類別及長期病患的總人數及其普遍率;(b)提供有關殘疾人士及長期病患者的人口、社會及經濟概況的資料;及(c)提供有關照顧該些殘疾人士及長期病患者的人士的資料。本刊列載殘疾人士及長期病患者的基本人口、社會及經濟概況,他們殘疾的嚴重程度、殘疾及長期病患對他們日常生活的影響、他們的照顧者及交通安排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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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人士健康飲食指引

出版日期:2010 年 6 月

出版:基督教懷智服務處 及 香港中文大學

摘要:  

智障人士的基本營養需求:早餐、午餐及晚餐、茶點、特別餐、營養狀況評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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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搜集所得的社會資料 : 第四十八號專題報告書

 出版日期:2008 年 12 月

出版:政府統計處

摘要:  

政府統計處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期間,進行一項有關殘疾人士及長期病患者的全港性統計調查,估計有選定殘疾類別及長期病患的總人數及其普遍率。是項統計調查亦搜集殘疾人士及長期病患者的基本概況的資料,並提供有關他們的照顧者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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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智人士與法律

出版日期:2001 年 

出版:香港復康聯盟

摘要:  

聯合國 《 世界人權宣言 〉 第一條宣佈:「在尊嚴和權利方面,人人生而平等......。」弱智人士當然不會例外,應該享有與其他市民相同的基本權利,以及行使這些權利的均 等機會 。 然而,由於智力障礙及其他限制, 弱智人士往往需要適當的輔助才可以真正行使其應有的權利,而法律保障是其中一項重要輔助方法 。

香港復康聯會(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復康部)屬下之弱智人士 服務協調委員會,一向關注弱智人士的權益事宜,早於80年代已成立工作小組研究及跟進有關問題。 並曾於一九八九年就弱智人士立法事宜, 向政府提交意見書及回應有 關的諮詢文件。在多年工作經驗中,委員會深知普及法律常識的重要,遂於九二年從現有法例中,選出一些適用於弱智人士的部份,加以整理及出版《弱智人士與法律》小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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